关于学生公交优惠卡需要照相的通知
各班主任,08级各班学生:
根据穗教信息电教(2009)4号关于学生办理广州市公交地铁学生优惠票卡的通知要求,以自愿办理为原则,现将其中照相事宜通知如下,请按时遵照完成:
凡需办理的学生必须具有广州市初三参加中考照相的格式照片或学籍信息化格式的相片,但凡已经我校组织拍摄学籍信息化照片的学生,和已经参加广州市中考并留有中考格式照片的学生不用再拍照,统一由学校学籍数据库导出上传。凡没有广州市中考格式照片或学籍信息化照片的学生必须严格按照以下拍摄要求,必须自行前往照相店拍照:
(1)背景要求:背景布选取浅蓝色,要求垂感和吸光好,可以是棉布、毛涤等。
(2)成像要求: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采集的图象大小最小为244 x 168(高x宽)像素。成像区大小为48mm x33mm(高x宽),使用100万像素以上数码相机采集。
(3)灯光要求:需要摄影灯,一台前灯基本满足要求,最好利用两台侧灯,灯具是专业摄影灯。
(4)文件格式要求:存储为JPG格式,图象文件名为*(学生姓名班别学号).JPG。
(5)存储要求:图象要按照一定的目录结构存储。
凡要照相的学生按照以上要求将相片电子版务必于3月6日前交班主任。班主任收齐后交级长。
目前,学校先进行照相工作,其他工作待市有关部门确定后马上开展。
学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