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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免修申请
发布时间:2009/05/27   来源:    阅读量:

关于教师继续教育免修学分申请的通知

各科(部)教师:

请按规定申报2008年继续教育免修学分(免修的条件请查询校园网上发过的《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申请表、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夹在表格后面),于6月10前将表格、材料交到人事科。

附件:免修申请表

组织人事科 2009-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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