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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继续教育免修学分申请的通知
各科(部)教师:
请按规定申报2008年继续教育免修学分(免修的条件请查询校园网上发过的《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申请表、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夹在表格后面),于6月10前将表格、材料交到人事科。
附件:免修申请表
组织人事科 2009-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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