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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09年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0/23   来源:    阅读量:

各科室、教学部、教辅机构: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穗教办〔2009〕73号文《关于做好2009年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09年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目的是督促我校干部教职工坚持党的思想路线,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调动学校全体工作人员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积极性,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培养全面发展的财经技能人才。

二、组织领导

年度考核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年度考核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科,并负责全校年度考核工作。

三、考核原则

(一)年度考核采取分级负责,分层次组织实施,一级考一级的方法进行。

(二)年度考核要按照《考核工作指南》、《广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按岗考核,把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和依据,提高年度考核结果的准确性。

(三)年度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准确、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考核范围

2009年7月31日 前工作满半年及以上的在编在职人员。受党政纪律处分的工作人员按粤人任〔1998〕2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确定其年度考核等次。

五、考核等次

考核层次按职务分为三个层次: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

各类人员按优秀、称职 、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评定结果。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人员一般占本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学校总人数的15%。各职务层次的优秀等次指标不超过本职务层次的15%,各层次不得互相挤占。管理、专业技术、工勤三类人员及其职务层次的优秀等级比例一般不超过15%。其中,学校党政负责人(含正副职)的推荐评优秀等次人数限于1名,如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占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优秀指标。学校领导(处级)的优秀等次指标数含在学校指标内。

六、奖励(评定嘉奖、记三等功人员)工作。

通过考核,在优秀等次的人员中,评选表现更加优秀、业绩更加突出的同志进行表彰奖励,评出嘉奖和三等功的人员占优秀等次人员的三分之一。嘉奖人数应多于三等功人数,推荐奖励嘉奖和三等功的人选,要提交年度考核小组审核并经过公示后,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审查,再提交局党委审定后报市人事局审批。

通过考核,开展2009年度评选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活动。先进个人按科室人数15%评选推荐(可与优秀人员不重复),先进集体按全校科室总数的15%评选推荐。

七、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内容主要是考核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八、考核程序、时间要求

(一)认真学习通知精神,统一思想、明确做法、掌握标准,切实搞好年度考核工作。

(二)个人准备。述职前须完成《年度考核登记表》的填写和个人工作总结(用电脑打印,标题小二号宋体字,正文四号仿宋体字,A4纸正反两面打印,页边距上下左右 2.8厘米 )。

(三)个人述职。 2009年10月26日 (周一)至11月6日(周五)由各科室(考核小组)组织,被考核人根据岗位职责和平时考核,对全年的道德修养、主要职责、岗位能力、工作绩效等主要情况进行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工作述职。在考核的基础上,各科室根据年度考核及平时考核情况,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或进行评选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评先推荐结果与各考核资料一并报组织人事科。

(四)民主考评。一般工作人员由分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述职情况,对本科室人员的《年度考核表》提出考评及考核等次意见;中层管理人员由分管领导提出考评和考评等次意见;党政领导由学校中层以上干部联席会议提出考评意见。(各科室按优秀比例报名单,超出一概不受理),《年度考核登记表》、科室考核、评先推荐意见于 11月9日 (周一)上午前交组织人事科,由组织人事科进行推荐结果汇总。

(五)小组审核。 2009年11月11日 (周三)学校年度考核小组根据科室推荐情况,进行全体教职工考核结果和评议审核推荐上报优秀人员和嘉奖、三等功(或评先)人员名单。

(六)公示结果,确定等次。年度考核小组初审结果经公示3天无疑议,由学校负责人对工作人员确定考核等次。

(七)通知本人。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同时告知申请复核或申诉的权利;被考核人若无异议应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八)申请复核。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考核工作小组申请复核,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应在接到申请之日30天内将复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在复核、仲裁期间不停止对考核结果的执行。

九、考核领导小组

考核小组成员:

组 长:余 坚

副组长:贾建国 倪穗华 何效慈 蔡 勤 黎城荣

童迎保

成 员:郭仕强 陈卫东 赖 军 欧梓田 林创华

谢丽萍梁 慧 陈 坚 王红英 魏凤群

彭英穗 柳 博招广文 刘秋梅 李晓辉

张秀珍 林 光 葛 园

十、要求

(一)各级领导重视,把年度考核工作作为加强对干部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

(二)请各科室(考核小组)要认真按照学校考核工作程序,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按质完成本科室(组)的考核工作。每个工作人员要认真填写考核表,用手工填写的注意字迹要整齐、清楚、整洁。采用电脑打印的,内容请不要超出各框格外,不得用另纸打印后粘贴。考核表请不要另附加页。

(三)按要求11月中旬完成年度考核及奖励工作并上报考核结果、工作总结及各种表格,否则逾期不再办理,请各科室积极配合,按时完成考核工作。

(四)有关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1、全年病假(工伤除外)累计超过6个月(或累计满一个学期的)、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5个月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但仍要填表写明情况。

2、其他另有规定的。

(五)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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