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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第1201期报名选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06   来源:    阅读量:

关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第1201期报名选课的通知

各科(部)老师: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1201期市级培训单位继续教育课程选课工作已于2012年3月1日开始,此次选课全部由教师个人完成,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选课原则:

(1)与本专业、教师岗位联系紧密的课程、以前年度未完成的必修课程:《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

(2)所选课程与本人专业、岗位无关的,学费不予报销。

(3)注意公共课与专业课相结合,公共课不少于1.8学分,专业课不少于4.2学分。

2、选课时间:3月1日-3月8日上午12:00 个人网上选课

3月9日中午12:00 网上公布第一次选课结果,个人网上查询

3月9日-3月15日上午8:00 补选课

(所选课程为面授课程,开班人数不足30人,不能开班的,需在3月9日重新选课)

(详见附件1:选课时间表)

3、选择课程:市级培训单位开设的课程

市级培训单位有:广州大学、广州市教研室、广州市电教馆、广州市特级教师协会、广州市教科所、广州市书画学院、广州医学院、广州市城市职业学院等培训单位。教师只能从这些单位所开课程中选课。

(详见附件2:选课注意事项)

4、选课方式:全部由教师个人完成,登录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

(详见附件3:《自主选课操作指引》)

5、 建议:各位教师请结合个人周期修读计划,完成年度7.2个学分的学习(2012年度第一期教育技术中级培训(5学分)已经开始报名(详见校园网通知公告),如确定参加教育技术中级培训,这里的选课请酌减。)

本通知附件内容,教师可用本人学习卡帐户和密码登陆继续教育学习平台,进入“公告栏”里,点击“管理公告”查询。咨询电话:969300,86236027。

附件1:选课时间表

附件2:选课注意事项

附件3:自主选课操作指引

组织人事科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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