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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教职员工:
根据国务院关于清明节放假通知精神,我校决定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5、6日,4月7日(周日)正常休息。关于4月5日(周五)的课的补课事宜学校将另行安排。请各部门安排好假前各项工作。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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