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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示范校建设—商贸校园文化特色项目(环境布置用品购置)重招
发布时间:2014/07/03   来源:104    阅读量: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的委托,对国家示范校建设—商贸校园文化特色项目(环境布置用品购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CQC1402HG04054,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4年07月03日至2014年07月09日五个工作日。

  1. 采购项目编号:GZCQC1402HG04054。
  2.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示范校建设—商贸校园文化特色项目(环境布置用品购置)重招。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0699(其他物资)。
  5. 采购预算:134.8000万元。
  6.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7. 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3)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公平竞争承诺书。
    说明: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作为采购代理机构,我们没有权利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进行评断和论断,只有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委员会才拥有评审和论断的权利)。
  8.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07月03日起至2014年07月22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7月23日(星期三)上午10:00。
  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11. 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7月23日(星期三)上午10:00。
  12.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采购人联系人: 李老师
    电话:020-83576900电话:020-81762635
    传真: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珠江桥中东海北路21号(珠岛花园旁)
    邮编:510095邮编:510163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恒福路支行(保证金专款账户) 
    帐号:44001400808053000698(保证金专款账户)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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