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南校区安全管理,确保财产安全,拟对学校建筑物窗户加装300平方防盗网,更新防盗门10套。
一、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广州地区承接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2.必须具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年度登记备案证书。
3.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主办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须为该单位正式职工(以社保资料为准);申请人须按本工程规模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5.企业三类人员均取得安全生产合格证书(三类人员指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是该单位正式职工,以社保资料为准)。
6.投标申请人近两年内未有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及其它不良行为记录而被建设主管部门处罚过或通报过。(以广州城市建设www.gzcc.gov.cn和广东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上公布的信息为准。)
7.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应符合穗建质[2011] 843号、穗建筑[2003]11号文的规定,必须在广州市建委备案;并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资格审查参照穗建法[2005] 161号文的规定进行。
9. 参与竞标的单位必须在三家及以上本次招标方为有效。工程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价,不得高于学校计划资金价,以竞标公司的中间价或最接近中间价的单位为该工程的中标单位。
二、附防盗网、防盗门平面图
有意参与竞标的单位可以从今日起至5月15日下午下班前将相关证件和竞标价密封后交到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南校区学生保卫科李老师处。
联系电话:18925078172(李老师)
特此公告。
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
2015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