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公示期:2015年7 月 6 日至2015年7月 13 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 201503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校园门禁设施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 ¥11.9 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内容:校园门禁设施设备一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报价供应商递交报价信息截止时间:2015年 7 月 13 日 16 时 30 分
六、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和经验,且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服务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服务支持;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5. 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七、投标须知:
1.投标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以上投标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1)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东海北路21号
(2)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18925078222
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
2015年7月6日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一、 项目简介
(一) 项目名称: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校园门禁设施项目
(二) 项目类别:货物类
(三) 数量:1批
(四) 采购内容及用途: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 交货期 |
校园门禁设施 | 11.9 万元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二、 招标范围
(一) 采购内容:校园门禁设施设备一批
(二) ★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 政策要求:所有产品均具有软件登记证书。
(四) 本项目不能采用联合投标的形式。
(五) ★投标人非广东省内注册的,在广东省内须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如果是其自有服务点,须提供服务点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如是委托服务点,须提供委托协议及受托单位的营业执照)。
三、 采购清单及投标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门禁控制器 | 台 | 20 | ARM平台 |
2 | 门禁读头 | 个 | 30 | 维根 |
3 | 电插锁 | 套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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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来访登记机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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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巡更软件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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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巡更棒 | 支 | 6 | 非接触式 |
7 | 通信座 | 台 | 1 | 非接触式 |
8 | 信息钮 | 个 | 22 | 非接触式 |
9 | 蓄电池 | 个 | 6 | 用于巡更棒、可充电 |
10 | 防盗主机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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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后备电源 | 台 | 1 | 防盗主机后备电源 |
12 | 红外探头 | 个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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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中转器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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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信号线 | 米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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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强电电源线及插座 | 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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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弱电电源线 | 米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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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线槽 | 米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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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须承诺免费提供门禁系统软件1套,网络版,不限系统用户,预留将来数字化校园及一卡通系统接口,能随意增设管理人员权限、具有实时监控功能;
(二)投标人须承诺与现有一卡通系统(品牌:新开普)对接,如因无法完成对接导致新增设备,新增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三)以上设备均已含安装、调试费用。
四、 质量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的货物(含零配件、随机工具等)必须是全新的、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的原厂正品。
(二)★凡采购清单所备注的项目必须作出回应,以便随时核实。
五、 交货要求
(一)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二)交货地点:广州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所有货物必须是制造商原装出厂的、全新的、包装完好的产品,表面无划伤、无碰撞,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六、 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一)中标供应商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二)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共同进行验收,并签署项目验收报告。
(三)质保期:3年,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必须负责免费维修及更换配件。
(四)质保期内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到场时间:24小时。
(五)质保期内,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六)所有货物质保服务方式均为中标供应商上门服务,即由中标供应商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七、 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列表说明所有材料和产品的制造商名称、品牌、产地、参数;涉及知识产权的须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二)对采购人投标货物的采购数量的调整,中标后能作相应变更。
八、 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
(二)货物安装调试经双方验收合格的,采购人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财政直接支付申请手续,支付合同总价的65%;
(三)验收合格使用满1年后,采购人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财政直接支付申请手续,支付合同总价的5%;
(四)采购人每次办理支付项目款之前,中标供应商都应开具等额发票,若因中标供应商未及时开具发票以致采购人逾期支付款项的,责任不在采购人。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审法,分值设置如下:
附表2:《商务评审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单项 分值 | 评分细则 |
1 | 商务及合同响应程度 | 2 | 考查、对比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商务及合同要求的响应程度: 完全满足且优于招标文件要求:2分; 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分; 有不利于用户的条件:0分; |
2 |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 2 | 投标企业注册资金大于100万小于500万,得1分; 500万或以上得2分; |
3 | 品牌资质 | 2 | 投标品牌具备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得2分; 部分得1分; 没有的得0分; |
2 | 投标人财务状况 | 2 | 提供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有效的财务报告(含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资料完整且无亏损的得2分,其它得0分。 |
3 | 投标人业绩 | 6 | 考查对比合同中包含门禁、考勤等项目,各投标人自2012年1月至今(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的全国同类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 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每一份得2分; 人民币30万元(含30万元)每一份得1分; 人民币10万元以下不得分,满分6分。 注: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评分依据,且原件备查。 |
4 | 投标人综合实力 | 10 | 考查各投标人是否获得相关证书: 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软件企业证书、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部分满足得1分全部满足得2分; 2、 投标人具有工信部颁发的三级以上(含三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得3分; 3、 投标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3分; 4、 软件管理CMMI认证2分; 注:开标时须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者不得分。 |
5 | 投标人信誉状况 | 3 | 考查各投标人是否获得相关证书: 企业信用等级证书(3A级);企业对社会的捐赠证书;重合同守信用证书;以上证书每获得一项得1分,满分3分。 注:开标时须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者不得分。 |
6 | 投标品牌影响力 | 3 | 考查各投标品牌是否获得相关荣誉: 校园一卡通系统产品奖项、全国电子信息行业奖项、省级或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以上证书每获得一项得1分,满分3分。 注:开标时须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者不得分。 |
合计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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