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新疆班校园管乐队乐器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与限价
1.采购内容:见 附件一
2. 最高限价:本次采购预算最高为人民币196,000元。
三、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1.项目要求:自本项目签订之日起15天(含节假日)内完成项目供货、调试。
2.公告时间:2015年10月28日至11月4日。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价格 | 25 | 最低报价25分,依次递减3分 | 现场 计算 |
2 | 质量 | 25 | 产品品牌等级; 知名:15-25分;次:5-10分;差:0-5分。 | 查验投标文件 |
3 | 检验 报告 | 20 | 选用产品有检验报告,通过国家有关认证,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优:15-20;一般:5-10分;差:0-5分。 | 证明 材料 |
4 | 售后 服务 | 30 | 从质保期、售后服务的便利性、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服务方案等综合考虑。 优:20-30分;一般:5-10分;差:0-5分。 | 查验投标文件 |
根据各投标人的技术建设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商务、价格得分,计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五、投标须知:
1.投标时须提供下列资料(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投标申请函;
(4) 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6)服务承诺书(投标单位自定格式,需加盖公章);
(7)报价函(报价函格式见附件)和详细清单需要单独封印;
以上投标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8)中标人资格的确定:由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组织评标小组,根据学校现行的校内招标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9)投标人投标时间、地点及联系信息:
(1)投标人递交报价信息开始及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8日~2015年11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逾期、周六、周日与其它时间不办理);
(2)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珠江桥中东海北路21号(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新疆班工作部办公室),邮政编码:510163;
(3)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3632386669。
联系时间:2015年10月28日~ 11月4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附件:1、报价函(格式)
2、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新疆班校园管乐队乐器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附件一
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