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公告》的要求,现将广州市教育局直属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报考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相关岗位,通过笔试(免笔试)进入资格审查且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面试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广州市教育局官网上公布(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
2016年4月23日、24日上午、下午,各岗位面试时间见附件2。
三、面试地点
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南校区(广州市荔湾区东海北路21号),会计岗位面试地点在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广州市华侨新村友爱路36号)。
四、面试方式
面试主要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行政岗位特点,采取试教、面谈(结构化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一)各岗位面试方式
眼视光与配镜实习指导教师1、室内设计专业教师、电子商务实习指导教师、物流专业实习指导老师、心理健康教师、英语教师、市场营销专业教师、会计专业教师、学生社团指导教师、体育教师面试采用试教+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试教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总成绩的50%。
学生管理职员、教务管理员、实训中心管理员、人事干事、考务管理员、培训教务员、招生人员、会计岗位采用面谈(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方式,面谈与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总成绩的50%。
二)面试形式、内容
1、试教
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创新意识和教师基本功(包括课件、板书、语言表达能力和教态等)。
试教内容见附件2,考生需提前完成两个试教内容的教学设计、教案及课件(一节课,40分钟标准),教学设计及教案自行打印一式七份带至面试室,面试开始由主评委在两个试教内容中抽签决定该岗位试教的内容,试教时间15分钟,试教完后接受评委提问。
2、面谈
面谈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考核应聘者专业岗位所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举止仪表等,面谈时间15分钟。
3、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针对各招聘岗位的具体工作需求,采用技能测试、笔试等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在90分钟以内,由各岗位具体测试时间在测试开始前由主评委告知应聘考生。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二)岗位面试安排在上午的考生须在8:00前到达面试候考室签到、抽签,岗位面试安排在下午的考生须在13:30前到达面试候考室签到、抽签,考生按抽签顺序号依次参加面试。上午面试考生超过8:20不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下午面试考生超过13:50不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试教考生的教学设计、教案、课件等资料不得出现任何个人身份信息。试教内容电子版见附件3(面试试教材料一览表),需要纸质版的考生可本人前往学校组织人事科(3号楼802)领取或自行准备(委托他人代领需出具考生签名的委托书)。
四)面试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应自觉遵守面试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对无理取闹、作弊或违反面试规定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直至取消面试资格。
五)本次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
2016-4-15
附件:
1、2016上半年局属单位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汇总表(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
2、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公开招聘面试安排一览表
3、面试试教材料一览表
4、面试考生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