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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就业跟踪调查评估项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15   来源:    阅读量: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就业跟踪调查评估项目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77-19GZTP01FH127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就业跟踪调查评估项目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元):人民币200000.00元

四、服务期限:服务有效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0日,分别于合同期限内每年9月10日前完成并提交相应数据及分析报告。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学生实习、就业跟踪调查评估项目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本项目不分包组。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标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合格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应同时放入响应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间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与采购文件一并归档保存。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3月14日起至2019年3月2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磋商报价截止时间:2019年3月25日10时0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采购代理机构开始受理磋商响应文件)

九、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十、磋商报价时间:2019年3月25日10时00分。

十一、磋商报价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十二、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人: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

   址: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东海北路21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020-81977307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

人:陈工

   话:020-37816286-837         传    真:020-37816137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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