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第四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及相关规定,现将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本次公开招聘综合素质评估结果及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过综合素质评估、参加心理素质测试人员名单
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通过综合素质评估、参加心理素质测试人员名单具体见附件1。
二、关于考生参加心理素质测试的工作安排
(一)测试时间
2020年7月6日10时-7月8日18时
(二)测试方式
采用网上测试的形式,请考生本人登录https://cp.zgrsw.cn/,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心理素质测试。
(三)注意事项
心理素质测试的结果仅供聘用单位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参加了心理素质测试的考生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三、关于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工作安排
(一)现场资格复审有关工作安排
1.时间:初定7月18日,如有调整,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见附件3)
2.地点: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南校区(广州市荔湾区东海北路21号)
3.需携带资料及注意事项: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者凭身份证、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第四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中报考条件、现场资格审核所需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复审的依据。参考挂网公告: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sydwzpgg/content/post_5537517.html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二)面试(试教/专业技能测试)有关工作安排
1.时间: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通过抽签的方式,马上进行试教。
2.地点:各面试室
3.注意事项:
A类岗位【(9-1)电子商务专业教师、(9-2)眼视光与配镜专业教师、(9-4)体育教师、(9-5)美术专业教师】,试教完后,进行专业技术测试。试教按60%折算计入面试分数,专业技术测试按40%折算计入面试分数。
各岗位面试当天,现场公布试教内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备课后进行试教(学校提供电脑,无互联网,考生不许携带U盘等物品)。考生教学设计(课件)等材料,不得出现任何个人信息。(具体要求见附件4)
四、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为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上级最新文件及通知精神,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所有考生须自7月4日起,按要求在微信平台注册“粤康码”或“穗康码”,(可在微信搜索“穗康”小程序进行注册),根据实际情况每天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穗方式等情况。打印并如实填写《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第四次公开招聘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
(二)考生必须同时凭“粤康码”或“穗康码”、身份证、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及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生应有序进入考点,不聚集扎堆,进考点要求间隔1米以上。
(三)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承诺书》中涉及需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在现场资格复审和考试报到时,必须携带考前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考试。
(五)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六)“粤康码”(“穗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度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七)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学校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0-81763407
特此通知。
附件:1. 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第四次公开招聘
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参加心理素质测试人员名单
2.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第四次公开招
聘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3.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安排表
4.面试考生须知
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