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名称: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财经素养》课程资源项目
二、采购人: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 13826126846
三、采购项目名称、范围及要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2021年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新疆班校园管乐队培训服务 |
1项 |
人民币19万元 |
我校应国家教育部要求承办新疆内地中职班,90%的学生为新疆当地少数民族,为了丰富学生课余生活,特成立新疆班校园管乐队。针对以上情况提出以下采购需求:
1.针对新疆班学生,授课教师必须有较好的沟通启发能力,了解少数民族生活习惯,教学期间不谈政治,不谈与课堂无关话题,对待学生公平公正,积极维护各民族团结。
2.管乐队由小号、圆号、长号、次中音号、上低音号、大号、萨克斯、打击乐组成,共需要6名专业教师负责教学。其中长号、次中音号、上低音号三种乐器合并授课,其余乐器单独授课,每种乐器1到5人不等。
3.授课时间为每周三、四下午3:30分至5:00,寒假期间照常上课,6月至8月暑假停课。如需临时加、停课以学校通知为准。
授课对象为新疆班一、二年级部分学生,约30人,前期进行分声部单独授课,中后期根据学生水平进行合奏排练。
四、发布采购公告时间:从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6日下午16:00止。
五、报名的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6日下午16:00止。
2.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珠江桥中东海北路21号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新疆班工作部。
3.报名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4.递交申请资料时间:2020年11月6日下午16:00截止。
六、报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报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报价单位必须拥有采购项目相关营业范围;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投标说明:
1.投标函(原件,格式参考本文附件2);
2.响应表(按附件1填写加盖公章),附辅助材料。
3.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参考本文附件3);
4.报价响应函(报价有效期为90天的说明文件);
5.将上述1-4项需提交的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一正一副,正副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与副本均需加盖公章并装入同一密封袋中。并于2020年11月7日下午16:00前递交至学校新疆班工作部,请注意留下联系电话。逾期与联系电话未能接通一律不受理。提交资料完整、符合必备条件的报价人视为报名成功,可参与评审。
八、报名资料收取方式
本采购报名时,由采购单位收取承接供应商提交的投标资料。提交报名资料完整、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视为报名成功,可参加评审活动。
九、选定原则:
1.由评委对各报价供应商资质、响应表、报价文件是否符合进行审查,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再进行价格评审。符合性审查不进行详细打分,标准只有通过与不通过之分。评委对各采购文件评审时,对每个不通过评审的具体项目须在记录表内说明。
2.在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单位选定综合评分最高者为候选供应商。
3.评审项目:
附件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总分100分) |
1 |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法人代表证明书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
必须项目,不参与评分,有缺者不参与评标。 |
2 |
业务能力(包含:中小学或大专院校合作经验;合作院校获奖情况;专业教师艺术专业职称;承担过类似民族班学生教学或演出经验) |
80分(评分见分值明细) |
3 |
报价(项目总限价19万元,按实际产生课程进行结算,专业教师每人每节课最高限价600元。按折扣率方式报价,不得以折扣范围或其他形式进行报价) |
20分(评分分值明细) |
分值明细:
要求项目相关营业范围,经营范围不符采购项目内容或不提供者不予评标。
“中小学或大专院校合作经验”每间学校加4,最高分20分
“合作院校获奖情况”国家级加10分,省级得6分,市级得4分。最高分20分
“专业教师艺术专业职称”国家级(演奏员)得10分、二级演员(演奏员)得8分、三级演员(演奏员)得6分,四级演员(演奏员)得4分。最高分40分
三年内“承担过少数民族班教学、公益宣传、慰问演出等经验”,能够提供合同,每一次得4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
2021年度合作总预算不超过19万元,报价按授课教师每人每节课600元的折扣率报价,不得以折扣范围或其他形式进行报价。折扣率原则上不得低于70%,若低于70%必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现场所有评委接受则接受其报价,否则报价无效。以平均报价为满分20分,与平均价相差最近者18分,以此类推,每个档次相差2分,直至0分。
4.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在必要时安排投标人对有关细节加以澄清,但这种澄清不应使其它投标人处于不公平的地位。
十、报名参加投标的承接供应商不足3家为宣布第一次采购失败,采购单位应重新发布采购公告。采购单位两次公告后,报名参加投标的承接供应商仍不足3家的,采购单位宣布第二次采购失败,根据学校相关规定选择其他方式采购。
十一、采购单位依据报送的资料,采购人组织成立评委小组,依照上述第九点选定原则选取候选人。采购结果将在校园网公示,公开接受承接供应商的监督。
十二、采购结果公示:
采购完成后,在校园网站发布采购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并在公示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单位发通知书(或委托函)。供应单位接到通知书(或委托函)后按采购单位的要求开展工作。
附件1.响应表
附件2.投标函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
2020年11月2日